土家族征兆與忌諱
【內容提要】 土家族地區由于生活地域和環境的特殊性,人們對自然界、生活生產中許多自然現象難以進行科學的解釋,于是有了迷信。加上一些巧合之事發生和生活經驗的積累,人們生活中就有了征兆,因為征兆有兇吉之分,于是就出現了忌諱。本文簡述土家族地區的征兆和忌諱,研究了土家族的征兆與忌諱及人們的心理表現。
【關 鍵 詞】 土家族 征兆 忌諱
征兆是預感到的或即將出現的跡象。兆,是象形字,其大篆字形像龜甲受灼所生的裂痕,本義為卜兆,龜甲燒后的裂紋。有時被理解為自然界和生命體發生的預兆、跡象 、征候,先兆等。 如《素問·天元紀大論》:“水火者,陰陽之征兆也。”《漢書·李尋傳》:“舉錯誖逆,咎敗將至,征兆為之先見。”
征兆實際是自然現象。但人民群眾在漫長的社會實踐和生產生活中,由于認識的局限,不能科學地解釋自然界發生的各種現象,因而把一些無本質聯系的現象聯系在一起;同時由于人們的唯心思想和崇拜迷信觀念的因素,把自然現象和主觀因素結合聯系起來,把兩個或多個現象與宗教神話聯系在一起,把一種現象和另外的結果結合在一起,形成固定的習慣,即習俗和信仰。
長期以來,不管科學與人文發達到哪一步,由于人類的最基本的心理需求沒有改變,因此宗教、迷信就以信仰來建立起對世界的解釋。于是“不能解釋事物質的多樣性,不能解釋一種質變為他種質變的現象……在中國則有所謂‘天不變,道亦不變’的形而上學思想——毛澤東語”。在封建社會,這種形而上學的思想被領導階級和神權主義者利用,以此作為統治和控制勞動人民的精神枷鎖。如,在皇帝登基前,必有天現吉祥;把皇帝出生與天地變化相互聯系在一起,以造成神秘和威嚴。說皇帝是天神下凡到人家的“天子”,是龍神變化來得,叫“真龍”。 以此讓廣大民眾對皇帝敬畏,從而實現控制民眾的目的。
生活中,人們以征兆來預測即將發生的事情,尤其是在“憑天吃飯”、“多鬼信神”、“蟲蛇出沒”的土家族居住的山區,更為注重征兆的出現。
一是天象天氣征兆。《史記》中,記載了許多天象征兆與國家大事、重要人物相關的史實。如秦始皇本紀: “七月,彗星先出東方,見北方,五月見西方。將軍驁死。……彗星復見西方十六日,夏太后死。”在土家族地區,對天象征兆在意,主要在對雷、霞、雨、霧、星、雹、雪、光等天氣自然方面的反映。如驚蟄前打雷為不吉祥征兆,會有大事發生。云霧在山間翻滾要發生天災。而出現彩霞是最吉利的,如建房上大梁時,出現的霞光為“紫微”,叫“紫微高照”,預示大吉大利。晚上雷雨交加是天神在作怪,需用豆子等撒在大門外送天神。流星出現要出國家大事。降冰雹和隕石表明這地方有大事發生。夏月飛雪為不利。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有一個著名的烏江峽“黎芝峽”因峽內出現“黎芝光”而名。文獻記載,只要“黎芝光”出,往來黎芝峽的船只平安。
二是怪異偶發征兆。如秦始皇本紀:“十月庚寅,蝗蟲從東方來,蔽日。天下疫。”土家族地區,對反常規的現象視為征兆。如:嘉靖《思南府志·拾遺志》中記:“蓋幾兆之示,雖小不虛。正德間,市井兒童以兵事為戲,或陳兵相敵,或奔敗叫號,十百成群,聲徹四境,識者已知其不祥矣。未幾,果有方四之變……”。烏鴉、麻雀或青蛙等動物大批死亡是有瘟疫和大事發生的征兆。母雞打鳴為不吉兆。蛇上樹為不吉兆。狗學狼叫為不吉兆。鳥屎落在頭上表明有喪事。相反,如晚上油燈結花表明家庭祥瑞有喜。得雙黃雞蛋是福臨。2011年五月,沿河縣城一老人飼養的雞一天生下九個雞蛋被視為最吉利的事,表明家要發達,一時被媒體傳得沸沸揚揚。竹子開花為家運衰敗的征兆。墳膨脹為子孫發達的征兆。
三是圖騰信仰征兆。《山海經》中,記錄的神話征兆就更多。如好征兆有“是鳥(鳳凰)也,飲食自然,自歌自舞,見則天下安寧……名曰鸞鳥,見則天下安寧”。“有鸞鳥自歌,鳳鳥自舞……見則天下和”。不好的征兆有:“名曰朱厭、鳥傒,見則大兵”。“名曰蠻蠻,見則天下大水”。“其中有鯖魚……見則天下大旱……有大蛇焉,見則天下大旱。”“其子曰鼓,見則有大兵;鼓亦化為鵔鳥……見則邑大旱”,“名曰勝遇……見則其國大水”“有鳥焉,……見則其邑有怪火”。“其中多鵹鶘……見則其國多土功(水土工程勞役)”等等不一而足。土家族地區,最典型的是白虎的敬與趕。如趕白虎地區,一旦遮蔽被稱為白虎崖、貓山、大蟲巖等山石的樹木枯死,是寨子衰敗的征兆。“白虎坐明堂,專死少年郎……”、“白虎當堂坐,無災便有禍”說的就是這征兆。
四是事件巧合征兆。在 “嘉靖四年(1525),忽一夕,有虎至郡治堂,吼嘯數聲而出,不知所之。又一日,三虎渡河止于通濟橋下,眾搏之而斃,后知府周舉、推官夏汝咸卒于官焉。”“嘉靖十二年(1533),郡守葛鴯一日郊行,從者甚眾,忽有虎于旁攘一羊去。未數月,而葛公沒矣。夫虎,大人之象也,是故三公之變,皆于虎征。”“府下流沿河司有黎芝灘,側即大崖,上有光芒如匹練焉,舟過此而光現者,即水波不興,否則,有覆沒之患。”早上喜鵲叫有喜,灶臺上蜘蛛懸掛為客人要到。蛇進屋為不吉,看見蛇交配為兇兆。喪事堂中出現的任何動物是吉兆,表明死人的魂歸來。晚上有人在屋外叫人名不利,是陰間人在召喚。垮巖崩山為不祥征兆。眼睛連續跳是有事發生的征兆。 等等這些無不是反映了人類最基本的恐懼、焦慮、愿望、需求等等心理。如以上記載的 “征兆”說兒童以戰游戲,人們認為是天下有變,“未幾,果有方四之變’。因虎嘯和虎死導致“知府周舉、推官夏汝咸卒”。說虎擄羊而郡守葛鴯死之事的“虎征”。老虎是土家族的圖騰,土家人既崇敬虎,又害怕虎,所以土家族自古有敬虎和趕虎的民族習俗。“虎征”是一種避難之兆,也是就“吉兆”、“吉星”的代名詞。說“黎芝光”征兆為“舟過此而光現者,即水波不興,否則,有覆沒之患。”即光見而舟安,光隱而舟覆。雖然我們至今不知所謂的“黎芝光”是一種什么樣的光,但從史書文字描述看,該光是像白色的布或瀑布一樣的光。這是吉祥之光,如同紫陽高照。有人說“黎芝光”是虎光,雖屬牽強的解釋,但確道出了土家族信仰征兆的本質,即土家族征兆大多與信仰和圖騰有關,與禍福、安康、祈愿、規避等人對自然的態度、心理有關。
既然征兆有兇吉之分,作為地球上最睿智動物的人,當然要躲避兇險,趨向吉祥,祈求祥瑞。于是,也就有了人們生活中禁忌、避諱和禮儀規矩中祭祀等。而為了求吉避兇,最好的辦法就是請神驅災,以求保佑平安。因此,土家族地區多神多鬼,信巫祝愛儺祭。在黔東北“烏江灘連灘,十船九打爛”,“出門就爬坡,翻山又過河”的惡劣生存環境中,做法驅災成了一種經常性的活動也就不足為怪了。在巫祝祭祀過程中,人們認為那些為及時準確地向土家人發出兇兆警示的“山靈”吉兆,漸漸地變成了人們驅逐的“災星”兇兆。而通過賄神敬祭的“送神”,把兇兆又轉為吉兆,如土家族通過“趕白虎”,求虎保佑信仰它的人們。黔東北土家族的祭風神、祭梅山、送船船、放陽燈,舞龍燈、跳花燈、玩炸龍、跳擺手、沖儺罡神等等,無一不是人們祭祀活動驅兇求吉心理的形式反映。在這種心理作用下,土家族也就有了固定的被大家認同的征兆。躲避不吉利、不吉祥的征兆所發生的心理行為反映出來后就是忌諱。忌諱即為人們對一些事情進行避諱,以力求避免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的事情的出現。
一是大家公認的避忌、顧忌的事情。《老子》說:“天下多忌諱,而民彌貧。” 白居易《初授拾遺》詩:“天子方從諫,朝廷無忌諱。” 清趙翼《廿二史札記》卷九記:“沉約在蕭齊修《宋書》,永光以后,皆其筆也。故于宋齊革易之際,不得不多所忌諱。”如冒犯天地神的事不做。
二是對敬重之人的避諱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史》:“若有事,則詔王之忌諱。” “先王死日為忌,名為諱。”唐朝李淵之祖叫李虎,于是凡帶“虎”之字必改。土家族在先人的墓碑上都要“諱名”,平時也不直呼長輩名字。
三是因風俗習慣或迷信,禁忌某些認為不吉利的話和事。漢王充 《論衡·四諱》:“夫忌諱非一,必托之神怪。” 宋羅大經 《鶴林玉露》卷三:“今人不達,畏死畏禍,百種忌諱。”《紅樓夢》第二八回:“黛玉啐道:‘大清早起“死”呀“活”的,也不忌諱。’”這種風俗和迷信禁忌在土家族地區表現更為突出。如土家族舊時紅白事務,歲時節日、生育交往等皆蒙上迷信色彩。
如生育禁忌:重男輕女歷為傳統觀念,“重男輕女”的觀念認為:兒子可以傳宗接代.不受欺侮,有女無兒受歧視,被人生兒子家發族望.生姑娘是“和尚”婆、要絕種。過年禁時,臘月二十九,年夜飯上甑后,婦女要停止針線活和洗衣服。三十日那天禁止去水井挑水。說是“龍王”團年,不得驚動,否則,來年龍王會搗亂.遭水、旱災害;不得宰殺畜禽和傷害生命.讓各種動物平安地度過三十夜;吃年飯時,禁止菜湯泡飯。否則,來年下大雨時全沖壞田土。正月初一,不準說不吉利的話和哭泣、吵架,罵人。特別是清晨要求最嚴,不能說帶有“死”、“病”、“痛” “窮”、“殺”、“沒有”、“不要”、“睡了”等字音的話。
如習俗禁忌:平時不準將野外的死鳥拿進家中。正月忌見鷹打鳥,二月忌見虎咬傷,三月忌見蛇交配,四月忌見“人重雙”,見了會不吉利。冬時烤火,腳不能在灶上和“三腳”上,灶上不能堆放衣、褲、鞋、襪及其它臟物。晚上不要隨便叫人的名字。在鄉村,不準外人同閨女開玩笑和同坐一條板凳。家中有孕婦,不要隨便動土、釘釘子,折門窗,移動固定的大型家具等,以防墜胎。孕婦不要隨便進園摘果子,不能看人家磨豆腐與到死人家里去吃酒等。分娩后,3天不能出門,7天不得進灶房,40天不準進堂屋,否則,就得罪灶神、祖先。農歷七月蛇、青蛙等動物進屋吉利,是祖先回來。家中死了老人,孝聯多用白紙,忌用紅紙。孝子在“七七”四十九天內不能理發,三年內掛“親”的紙不能用紅紙系腰;過春節不得用紅紙書寫對聯,安葬死人時忌說對后代不好的話等。
如食物禁忌:禁用狗、五爪肉和其他非宰殺的畜禽來祭神,以免侮辱神靈。農村草醫忌吃狗肉和其他五爪肉,怕吃了藥物不靈。未婚青年男女忌食豬蹄叉,怕找不到對象。小孩和未上學兒童忌食雞爪子,以防讀書、寫字馬虎。不準吃豬鼻子,說是長大后,易打鼾。不準吃敬神的菜和飯,以免喪失記憶力。不準吃豬尾巴,怕今后經常辦事落后,事事掉隊。
如生產禁忌:禁將鋤頭扛在肩上和挑空水桶進堂屋,不準將空畚箕卜伏在堂屋中等。
土家族還為了總結出征兆的規律,以利于人們的生產生活,于是就并編成耳熟能詳的歌謠熟語,我們叫諺語和民謠。主要有以下幾方面:
一是自然兆象:天黃有雨,人黃有病。正月雷打雪,二月雨不絕,三月秧水缺。凍驚蟄,曬清明。驚蟄鳴雷米似泥,春分有雨病入稀。立夏不下,犁耙高掛。冬甲子雨,牛馬凍死……。
二是語言忌兆:船上說翻船必覆,晚上喊人災難臨……
三是生活預兆:鷹打鳥、虎傷人、蛇交配、人重雙、狗在屋刨土……。當然,也有好兆頭的,如:清早起來鵲叫喜,晚上油燈結花米,白天蜘蛛灶上掛,火燒糍粑漲鼓鼓……。還有:祖墳長、樹蔥蘢、水進屋,雙蛋黃……左跳財右跳來,頭癢要脫發(去煩惱),臉紅正吃得等等都預示著人們要發達、發財、發福、發人和身體健康。
當然,隨著人們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和移風易俗、破除迷信的宣傳,土家族地區也文明起來,人們凡事講科學。雖然已經形成的習俗、禮儀、規矩中一些征兆人們還是篤信不疑,其忌諱還是照樣遵從不違,比如現在人們最忌諱數字有:“2”是雙數,但出殯忌,因為人們不希望壞事成雙。“3”諧音“散”,做壽和結婚忌,祝壽、賀喜送禮也忌。“4”諧音“死”,故門牌號、汽車牌號、電話號碼、手機號碼等都忌。“5”諧音“無”,談判、收帳款等都忌,免一事無成。“8”是發的諧音,大家喜歡。嫁娶喜“9”,寓長長久久。但對許多迷信的征兆已經不是很在意。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,是文明科學之化后的結果。 (作者單位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縣委黨史研究室主任)
本文參考:
1、《酉陽縣志》2002 重慶出版社 酉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
2、《德江縣志》 1992 貴州人民出版社 德江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
3、嘉靖《思南府志》、《山海經》、《史記》。
4、《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志》(1991-2006)初稿 李克相主編 沿河自治縣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
土家族征兆與忌諱
時間:2020-03-20 15:28:59
來源:土家族文化網
作者:李克相
【內容提要】 土家族地區由于生活地域和環境的特殊性,人們對自然界、生活生產中許多自然現象難以進行科學的解釋,于是有了迷信。加上一些巧合之事發生和生活經驗的積累,人們生活中就有了征兆,因為征兆有兇吉之分,于是就出現了忌諱。本文簡述土家族地區的征兆和忌諱,研究了土家族的征兆與忌諱及人們的心理表現。
【關 鍵 詞】 土家族 征兆 忌諱
征兆是預感到的或即將出現的跡象。兆,是象形字,其大篆字形像龜甲受灼所生的裂痕,本義為卜兆,龜甲燒后的裂紋。有時被理解為自然界和生命體發生的預兆、跡象 、征候,先兆等。 如《素問·天元紀大論》:“水火者,陰陽之征兆也。”《漢書·李尋傳》:“舉錯誖逆,咎敗將至,征兆為之先見。”
征兆實際是自然現象。但人民群眾在漫長的社會實踐和生產生活中,由于認識的局限,不能科學地解釋自然界發生的各種現象,因而把一些無本質聯系的現象聯系在一起;同時由于人們的唯心思想和崇拜迷信觀念的因素,把自然現象和主觀因素結合聯系起來,把兩個或多個現象與宗教神話聯系在一起,把一種現象和另外的結果結合在一起,形成固定的習慣,即習俗和信仰。
長期以來,不管科學與人文發達到哪一步,由于人類的最基本的心理需求沒有改變,因此宗教、迷信就以信仰來建立起對世界的解釋。于是“不能解釋事物質的多樣性,不能解釋一種質變為他種質變的現象……在中國則有所謂‘天不變,道亦不變’的形而上學思想——毛澤東語”。在封建社會,這種形而上學的思想被領導階級和神權主義者利用,以此作為統治和控制勞動人民的精神枷鎖。如,在皇帝登基前,必有天現吉祥;把皇帝出生與天地變化相互聯系在一起,以造成神秘和威嚴。說皇帝是天神下凡到人家的“天子”,是龍神變化來得,叫“真龍”。 以此讓廣大民眾對皇帝敬畏,從而實現控制民眾的目的。
生活中,人們以征兆來預測即將發生的事情,尤其是在“憑天吃飯”、“多鬼信神”、“蟲蛇出沒”的土家族居住的山區,更為注重征兆的出現。
一是天象天氣征兆。《史記》中,記載了許多天象征兆與國家大事、重要人物相關的史實。如秦始皇本紀: “七月,彗星先出東方,見北方,五月見西方。將軍驁死。……彗星復見西方十六日,夏太后死。”在土家族地區,對天象征兆在意,主要在對雷、霞、雨、霧、星、雹、雪、光等天氣自然方面的反映。如驚蟄前打雷為不吉祥征兆,會有大事發生。云霧在山間翻滾要發生天災。而出現彩霞是最吉利的,如建房上大梁時,出現的霞光為“紫微”,叫“紫微高照”,預示大吉大利。晚上雷雨交加是天神在作怪,需用豆子等撒在大門外送天神。流星出現要出國家大事。降冰雹和隕石表明這地方有大事發生。夏月飛雪為不利。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有一個著名的烏江峽“黎芝峽”因峽內出現“黎芝光”而名。文獻記載,只要“黎芝光”出,往來黎芝峽的船只平安。
二是怪異偶發征兆。如秦始皇本紀:“十月庚寅,蝗蟲從東方來,蔽日。天下疫。”土家族地區,對反常規的現象視為征兆。如:嘉靖《思南府志·拾遺志》中記:“蓋幾兆之示,雖小不虛。正德間,市井兒童以兵事為戲,或陳兵相敵,或奔敗叫號,十百成群,聲徹四境,識者已知其不祥矣。未幾,果有方四之變……”。烏鴉、麻雀或青蛙等動物大批死亡是有瘟疫和大事發生的征兆。母雞打鳴為不吉兆。蛇上樹為不吉兆。狗學狼叫為不吉兆。鳥屎落在頭上表明有喪事。相反,如晚上油燈結花表明家庭祥瑞有喜。得雙黃雞蛋是福臨。2011年五月,沿河縣城一老人飼養的雞一天生下九個雞蛋被視為最吉利的事,表明家要發達,一時被媒體傳得沸沸揚揚。竹子開花為家運衰敗的征兆。墳膨脹為子孫發達的征兆。
三是圖騰信仰征兆。《山海經》中,記錄的神話征兆就更多。如好征兆有“是鳥(鳳凰)也,飲食自然,自歌自舞,見則天下安寧……名曰鸞鳥,見則天下安寧”。“有鸞鳥自歌,鳳鳥自舞……見則天下和”。不好的征兆有:“名曰朱厭、鳥傒,見則大兵”。“名曰蠻蠻,見則天下大水”。“其中有鯖魚……見則天下大旱……有大蛇焉,見則天下大旱。”“其子曰鼓,見則有大兵;鼓亦化為鵔鳥……見則邑大旱”,“名曰勝遇……見則其國大水”“有鳥焉,……見則其邑有怪火”。“其中多鵹鶘……見則其國多土功(水土工程勞役)”等等不一而足。土家族地區,最典型的是白虎的敬與趕。如趕白虎地區,一旦遮蔽被稱為白虎崖、貓山、大蟲巖等山石的樹木枯死,是寨子衰敗的征兆。“白虎坐明堂,專死少年郎……”、“白虎當堂坐,無災便有禍”說的就是這征兆。
四是事件巧合征兆。在 “嘉靖四年(1525),忽一夕,有虎至郡治堂,吼嘯數聲而出,不知所之。又一日,三虎渡河止于通濟橋下,眾搏之而斃,后知府周舉、推官夏汝咸卒于官焉。”“嘉靖十二年(1533),郡守葛鴯一日郊行,從者甚眾,忽有虎于旁攘一羊去。未數月,而葛公沒矣。夫虎,大人之象也,是故三公之變,皆于虎征。”“府下流沿河司有黎芝灘,側即大崖,上有光芒如匹練焉,舟過此而光現者,即水波不興,否則,有覆沒之患。”早上喜鵲叫有喜,灶臺上蜘蛛懸掛為客人要到。蛇進屋為不吉,看見蛇交配為兇兆。喪事堂中出現的任何動物是吉兆,表明死人的魂歸來。晚上有人在屋外叫人名不利,是陰間人在召喚。垮巖崩山為不祥征兆。眼睛連續跳是有事發生的征兆。 等等這些無不是反映了人類最基本的恐懼、焦慮、愿望、需求等等心理。如以上記載的 “征兆”說兒童以戰游戲,人們認為是天下有變,“未幾,果有方四之變’。因虎嘯和虎死導致“知府周舉、推官夏汝咸卒”。說虎擄羊而郡守葛鴯死之事的“虎征”。老虎是土家族的圖騰,土家人既崇敬虎,又害怕虎,所以土家族自古有敬虎和趕虎的民族習俗。“虎征”是一種避難之兆,也是就“吉兆”、“吉星”的代名詞。說“黎芝光”征兆為“舟過此而光現者,即水波不興,否則,有覆沒之患。”即光見而舟安,光隱而舟覆。雖然我們至今不知所謂的“黎芝光”是一種什么樣的光,但從史書文字描述看,該光是像白色的布或瀑布一樣的光。這是吉祥之光,如同紫陽高照。有人說“黎芝光”是虎光,雖屬牽強的解釋,但確道出了土家族信仰征兆的本質,即土家族征兆大多與信仰和圖騰有關,與禍福、安康、祈愿、規避等人對自然的態度、心理有關。
既然征兆有兇吉之分,作為地球上最睿智動物的人,當然要躲避兇險,趨向吉祥,祈求祥瑞。于是,也就有了人們生活中禁忌、避諱和禮儀規矩中祭祀等。而為了求吉避兇,最好的辦法就是請神驅災,以求保佑平安。因此,土家族地區多神多鬼,信巫祝愛儺祭。在黔東北“烏江灘連灘,十船九打爛”,“出門就爬坡,翻山又過河”的惡劣生存環境中,做法驅災成了一種經常性的活動也就不足為怪了。在巫祝祭祀過程中,人們認為那些為及時準確地向土家人發出兇兆警示的“山靈”吉兆,漸漸地變成了人們驅逐的“災星”兇兆。而通過賄神敬祭的“送神”,把兇兆又轉為吉兆,如土家族通過“趕白虎”,求虎保佑信仰它的人們。黔東北土家族的祭風神、祭梅山、送船船、放陽燈,舞龍燈、跳花燈、玩炸龍、跳擺手、沖儺罡神等等,無一不是人們祭祀活動驅兇求吉心理的形式反映。在這種心理作用下,土家族也就有了固定的被大家認同的征兆。躲避不吉利、不吉祥的征兆所發生的心理行為反映出來后就是忌諱。忌諱即為人們對一些事情進行避諱,以力求避免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的事情的出現。
一是大家公認的避忌、顧忌的事情。《老子》說:“天下多忌諱,而民彌貧。” 白居易《初授拾遺》詩:“天子方從諫,朝廷無忌諱。” 清趙翼《廿二史札記》卷九記:“沉約在蕭齊修《宋書》,永光以后,皆其筆也。故于宋齊革易之際,不得不多所忌諱。”如冒犯天地神的事不做。
二是對敬重之人的避諱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史》:“若有事,則詔王之忌諱。” “先王死日為忌,名為諱。”唐朝李淵之祖叫李虎,于是凡帶“虎”之字必改。土家族在先人的墓碑上都要“諱名”,平時也不直呼長輩名字。
三是因風俗習慣或迷信,禁忌某些認為不吉利的話和事。漢王充 《論衡·四諱》:“夫忌諱非一,必托之神怪。” 宋羅大經 《鶴林玉露》卷三:“今人不達,畏死畏禍,百種忌諱。”《紅樓夢》第二八回:“黛玉啐道:‘大清早起“死”呀“活”的,也不忌諱。’”這種風俗和迷信禁忌在土家族地區表現更為突出。如土家族舊時紅白事務,歲時節日、生育交往等皆蒙上迷信色彩。
如生育禁忌:重男輕女歷為傳統觀念,“重男輕女”的觀念認為:兒子可以傳宗接代.不受欺侮,有女無兒受歧視,被人生兒子家發族望.生姑娘是“和尚”婆、要絕種。過年禁時,臘月二十九,年夜飯上甑后,婦女要停止針線活和洗衣服。三十日那天禁止去水井挑水。說是“龍王”團年,不得驚動,否則,來年龍王會搗亂.遭水、旱災害;不得宰殺畜禽和傷害生命.讓各種動物平安地度過三十夜;吃年飯時,禁止菜湯泡飯。否則,來年下大雨時全沖壞田土。正月初一,不準說不吉利的話和哭泣、吵架,罵人。特別是清晨要求最嚴,不能說帶有“死”、“病”、“痛” “窮”、“殺”、“沒有”、“不要”、“睡了”等字音的話。
如習俗禁忌:平時不準將野外的死鳥拿進家中。正月忌見鷹打鳥,二月忌見虎咬傷,三月忌見蛇交配,四月忌見“人重雙”,見了會不吉利。冬時烤火,腳不能在灶上和“三腳”上,灶上不能堆放衣、褲、鞋、襪及其它臟物。晚上不要隨便叫人的名字。在鄉村,不準外人同閨女開玩笑和同坐一條板凳。家中有孕婦,不要隨便動土、釘釘子,折門窗,移動固定的大型家具等,以防墜胎。孕婦不要隨便進園摘果子,不能看人家磨豆腐與到死人家里去吃酒等。分娩后,3天不能出門,7天不得進灶房,40天不準進堂屋,否則,就得罪灶神、祖先。農歷七月蛇、青蛙等動物進屋吉利,是祖先回來。家中死了老人,孝聯多用白紙,忌用紅紙。孝子在“七七”四十九天內不能理發,三年內掛“親”的紙不能用紅紙系腰;過春節不得用紅紙書寫對聯,安葬死人時忌說對后代不好的話等。
如食物禁忌:禁用狗、五爪肉和其他非宰殺的畜禽來祭神,以免侮辱神靈。農村草醫忌吃狗肉和其他五爪肉,怕吃了藥物不靈。未婚青年男女忌食豬蹄叉,怕找不到對象。小孩和未上學兒童忌食雞爪子,以防讀書、寫字馬虎。不準吃豬鼻子,說是長大后,易打鼾。不準吃敬神的菜和飯,以免喪失記憶力。不準吃豬尾巴,怕今后經常辦事落后,事事掉隊。
如生產禁忌:禁將鋤頭扛在肩上和挑空水桶進堂屋,不準將空畚箕卜伏在堂屋中等。
土家族還為了總結出征兆的規律,以利于人們的生產生活,于是就并編成耳熟能詳的歌謠熟語,我們叫諺語和民謠。主要有以下幾方面:
一是自然兆象:天黃有雨,人黃有病。正月雷打雪,二月雨不絕,三月秧水缺。凍驚蟄,曬清明。驚蟄鳴雷米似泥,春分有雨病入稀。立夏不下,犁耙高掛。冬甲子雨,牛馬凍死……。
二是語言忌兆:船上說翻船必覆,晚上喊人災難臨……
三是生活預兆:鷹打鳥、虎傷人、蛇交配、人重雙、狗在屋刨土……。當然,也有好兆頭的,如:清早起來鵲叫喜,晚上油燈結花米,白天蜘蛛灶上掛,火燒糍粑漲鼓鼓……。還有:祖墳長、樹蔥蘢、水進屋,雙蛋黃……左跳財右跳來,頭癢要脫發(去煩惱),臉紅正吃得等等都預示著人們要發達、發財、發福、發人和身體健康。
當然,隨著人們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和移風易俗、破除迷信的宣傳,土家族地區也文明起來,人們凡事講科學。雖然已經形成的習俗、禮儀、規矩中一些征兆人們還是篤信不疑,其忌諱還是照樣遵從不違,比如現在人們最忌諱數字有:“2”是雙數,但出殯忌,因為人們不希望壞事成雙。“3”諧音“散”,做壽和結婚忌,祝壽、賀喜送禮也忌。“4”諧音“死”,故門牌號、汽車牌號、電話號碼、手機號碼等都忌。“5”諧音“無”,談判、收帳款等都忌,免一事無成。“8”是發的諧音,大家喜歡。嫁娶喜“9”,寓長長久久。但對許多迷信的征兆已經不是很在意。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,是文明科學之化后的結果。 (作者單位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縣委黨史研究室主任)
本文參考:
1、《酉陽縣志》2002 重慶出版社 酉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
2、《德江縣志》 1992 貴州人民出版社 德江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
3、嘉靖《思南府志》、《山海經》、《史記》。
4、《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志》(1991-2006)初稿 李克相主編 沿河自治縣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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